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查与考试工作分别于第十九周和二十周进行,考查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2日,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17日。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学生在完成各门课程的考试后可于2013年1月18日离校。
2.教师放假时间:教师在完成阅卷并上交成绩册后可放假。
3.机关职工假期安排:党政群机关、教辅单位及各二级学院行政职工从1月18日起实行轮休。寒假期间,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纪委、校办、人事处督查值班情况并做好考勤记载。各单位值班安排务于1月16日前交校办(综合科)、人事处和保卫处。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教职工返校时间:教职工于2月21日(星期五)在各单位报到,各单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于当天报人事处。2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在新行政楼317会议室召开党委全委会,2月21日上午9:00在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层干部会,2月21日下午3:00各单位开会传达中干会精神,并布置本单位工作。
2.学生返校时间:学生于2月21日返校报到,2月23日晚7:00各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于当晚8: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3.开校行课安排:2月24日正式行课。
三、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
1.各单位寒假前要及时做好各项收尾工作,认真总结2013年工作,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安排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认真做好下学期的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准备工作、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3.寒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以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4.教务处、后勤处、国资设备处等部门要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和教学仪器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5.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共同加强学生的安全卫生教育,认真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凡有学生留校的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留校管理工作小组,安排学院负责人和学工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留校学生学习、生活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要特别关心和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开展节日慰问与多形式的文化活动,使之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与假期;同时要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招生就业处要安排好省外艺术类招生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组织安排好2014年寒假期间成人高等教育和成教学生的报名、考试、毕业证发放和假期面授工作。
7.工会、组织部、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困难职工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
8.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重点保证教职工和寒假留校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加大水电使用安全的检查力度,保证网络和电视信号畅通;后勤处卫生防疫科、校医务室要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与疾病防控。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期末及寒假中的各项工作,使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为下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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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