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k1体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内师教发〔2007〕38号)的规定,学校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承担全校教学指导工作。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是:思想活跃,作风正派,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在我校任教时间应不低于五年;身体健康,能履行工作职责。
2、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推荐,填写个人信息简表,教务处遴选,主管校长批准,学校聘任,聘期两年,可以连聘。
3、为了扩大遴选范围,保证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水平,请每个二级学院推荐2-3名委员备选。
4、请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纸质,加盖学院公章)于第一周周四(9月6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表)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张建华。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充分发挥各学科专家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机构,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积极推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9-2
附件:
k1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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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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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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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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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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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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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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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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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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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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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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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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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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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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